学院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、集团公司通知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
4月30日—5月8日,共9天,5月9日(周一)正常上班。
二、实训中心、高远公司、培训部门、招生就业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教职工的休假时间。
三、学生处、综合处、各系部要做好学生假前安全教育,有培训任务的教师要完成好假期教学任务。
四、安全保卫处要做好假期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,总务处做好假期卫生防疫工作,各部门要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。
五、学院中层干部假期手机24小时开机,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本部门工作正常开展。
六、机关各部门在正常工作日(5月3日—5月6日),每天安排一人值班,确保日常工作不受影响。
请相关部门将值班表于4月27日(周三)前通过CRP报学院办公室、安全保卫处。
学院办公室
2016年4月25日